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水情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将节水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法治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保护水资源及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