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水控水资金保障,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在循环用水、中水回收利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研究推广节约用水技术等节水控水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