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大会全体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和有关材料。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的资料。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可以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2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