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本市鼓励和支持船舶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船舶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本市支持推广先进适用的船舶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提高船舶污染防治水平。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