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管理水域使用焚烧炉的,由船舶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