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