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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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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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