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指出其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