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作出的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直接办理并作出决定;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撤销办理决定。

实施告知承诺的具体办法,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