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禁止建设而开工建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土地违法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查处。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