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现代水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结合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规划编制、资金投入、用地保障。编制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应当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引调水和调蓄工程、区域水系连通工程、城乡供水工程、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和灌区续建配套改造等农田水利工程,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