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应当服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要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遵循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的原则,用足再生水,控采地下水,促进多水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