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第三条有效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应当服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要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遵循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的原则,用足再生水,控采地下水,促进多水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