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引黄干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界桩,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