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容环境卫生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