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共治第六十四条有效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容环境卫生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