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