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代表活动经费由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活动的实际需要制定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拨付。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