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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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市和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监测和评估。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市控烟工作情况。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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