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事项/第一节 经费保障第八条有效各级机关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编制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对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统一组织实施办公用房维修、后勤服务、节能管理等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部门预算。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