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三章 保障机制第三十九条有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机关运行应急保障机制,指导有关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机关运行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统筹物资调配、加强人员管控、实施应急采购、利用人民防空设施等措施,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