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事项/第四节 资源节约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机关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各级机关应当带头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办公建筑建设、运行、改造的绿色化,健康、适用、高效地使用建筑空间。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既有办公建筑能耗水平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