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级机关应当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方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