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建立健全本级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