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第七章 支持与保障第五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通过综合奖补、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点的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