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水务等主管部门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

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