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与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退耕、退养等机制,提升保护山体水体的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