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的编制与修改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时,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并将草案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