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第十九条已废止在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范围、二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内,分别参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管理,禁止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