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