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村公路保护条例/第二章 资金保障第六条有效农村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应当上交财政,全额用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