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合作区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合作区规划,以集约高效、满足长远发展为原则,构建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体系,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新出让建设用地应当直接服务于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