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交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行使的行政职权目录,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权责清单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