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促进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开展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团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各类学习型组织开展本组织成员的终身学习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各类兴趣学习团队。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