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终身学习宣传和引导,协助做好终身学习促进相关工作,推动将终身学习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鼓励社区加强与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共建社区终身学习点,方便市民就近学习。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