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参与第二十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终身学习宣传和引导,协助做好终身学习促进相关工作,推动将终身学习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鼓励社区加强与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共建社区终身学习点,方便市民就近学习。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