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宣传正确的终身学习知识,传播科学的终身学习理念和方法,营造重视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