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府推进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终身学习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建立全方位、多层次、项目化、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受益覆盖面,优化终身学习服务。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