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应当提供职工教育、青少年社会实践、家庭教育、文学艺术教学、科学技术普及、残疾人教育等终身学习资源,开展终身学习活动。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