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运河梁溪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第四章 共享与共治第三十三条有效两河沿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滨水公共空间有关活动秩序的巡查工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