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车联网特色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结合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园区建设,推动车联网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