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有效开发区应当加强产业集群建设,明确主攻产业方向,通过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等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质量效益高、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开发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