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开发区应当依托所在地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开发区的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行使必要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权限。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