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破坏公园、广场环境和设施的行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并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