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矛盾风险防控协同制度,制定职能部门矛盾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加强矛盾风险防控协同的培训、演练,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社会矛盾风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