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土地管理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