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管廊运营单位、管线单位为管廊、管线购买相关保险。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