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管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档案法律规定。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