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条
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服务、优化流程、合理收费,依法依规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健全自律制度。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科学技术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行业发展标准、技术服务标准,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推动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升中介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