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