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财政投入、企业投入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投入的多元化、多层次科学技术投入体系,优化科学技术投入结构,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创新科学技术投融资体制,稳步提高全省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