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区域科技创新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第五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跨区域协同创新,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效合作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