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省与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共同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协同机制,在购置建设评议、服务规则制定、服务信息互通、开放共享评价等方面加强协作,实现科技优势互补和资源高效利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